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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灾区孤儿请先电话至市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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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办公室任运富
发布时间:2008-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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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电视上看到那些失去亲人的孩子,非常难过,请问可以申请收养吗?"近几天,万州区民政局已经接到了无数个这样的爱心电话。有收养意愿的万州爱心人士,请拨打66001919、67727736、7727737三部救助热线电话,表明收养意愿并进行登记,收养工作将在抗灾结束及孤儿身份确认后方能进行。
为帮助在汶川大地震中失去双亲的孩子,重庆市弃婴收养基金会设立了捐赠账户,开通了孤儿救助热线,并通过民政渠道,定向帮助灾区孤儿,用于协助当地民政部门安排灾区孤儿现阶段的基本生活、医疗、灾后的心理辅导和后期安置工作。目前,工作人员正在收集和统计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信息。
收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无子女;
2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 年满三十周岁。
5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有配偶的收养人,须夫妻共同收养。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
重庆弃婴收养基金会捐款账号:
开户单位:重庆弃婴收养基金会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龙溪镇分理处
银行账号:500111064018010000914
捐向:汶川大地震孤儿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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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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