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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需提供哪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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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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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养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二、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三、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晴况的证明;
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收养人身体健康检查表:
五、生父母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六、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七、收养人与送养人签订的协议书。
八、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合照相片两张两寸。
(联系科室:基层政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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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民政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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