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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抚恤办理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6-6-22

一、    服务对象

现役军人、革命残疾军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二、办事程序

1、定期抚恤

本人申请→镇乡街道初审→报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报市民政局审批。

2、         定期定量补助

本人申请→村组证明→镇乡、街道调查→报区民政局审

批。

3、调残

本人申请→镇乡、街道调查→报区民政局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批。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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