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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万州村组发〔20061

 

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城乡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00六年五月十七日

 


主题词:民政  基层民主  考核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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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重庆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重庆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送: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和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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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办公室编                                     20065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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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30份)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

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社会救助和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514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

第三条  社区建设工作考核对象为各街道办事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考核对象为各镇乡人民政府。

第四条  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

一、城市社区建设工作

(一)基础性工作

1、将社区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时完成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用房各不低于150平方米。

2、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及民间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关系协调。

3、重视社区队伍建设。社区干部岗位培训每年不少于3天;社区专职干部报酬按万州委办[2005]136号文件标准落实兑现;从事居委会工作9年以上无固定收入的离任居委会干部补贴按规定得到落实。

4、建立健全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社区居委会、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依法选举;实行社区居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服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有序。

 (二)社区服务工作

1、社区服务中心、站有电脑、传真机等办公设施,服务项目不少于8项内容,服务程序规范,服务人员落实。

2、社区居委会配有社区服务专职人员,经费落实,管理规范。

3、社区共建机制健全,社区共建组织、共建目标、共建项目、共建措施落实;驻社区单位按照规定,利用内部设施开展服务。

4、社区有志愿者组织和人员,有组织、有计划、定项目、定时间、重实效的开展活动。

(三)社区体制和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社区建设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社区建设工作部门人员和工作经费落实;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不低于100/月。

3、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建立了争先创优、表彰先进的激励制度。

      4、社区文化、服务、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环保、科普等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加强社区法制建设,健全治安防控机制,认真调解各种矛盾纠纷,确保社区平安、稳定。

    5、社区建设工作信息报送及时。

二、农村村民自治工作

(一)基础性工作

1、将村级组织办公用房和公益性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十一五”规划;村级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村党组织、自治组织、民间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关系协调。

3、村组干部岗位培训制度落实,村级主要干部报酬按规定得到落实;有条件的村建立了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4、全面实行村财务乡代理制度,村、组会计核算全面、规范、及时。

(二)民主制度建设

1、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依法按规定民主选举产生。

2、建立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代表联系村民户制度,全面推行“八步工作法”。

3、政务、村务、财务、服务公开在内容、程序、时限、形式和管理等方面达到万州委办[2005]164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4、民主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各种民主管理制度。

(三)村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村民自治机制建设

1、建立健全村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和运行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村务(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村民自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

3、相关部门按照《重庆市万州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任务明确,工作到位。

4、推行“两条线”、“八步法”、“六个权”,深入扎实开展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和村民自治合格(模范)单位活动,建立争先创优、表彰先进的激励制度。

 第五条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年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和评分标准,在11月底前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分别报区村务(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年度考评的基础材料。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审,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区目标考核办公室审定。

第六条  考核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一等奖;得分在85分以上、90分以下的为二等奖;得分在80分以上、85分以下的为三等奖。

第七条 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参照《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2006年度镇乡街道及区级部门目标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万州委办[200686号)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万州区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一、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共100分)

   

           

总分

扣分

得分

(一)

 

社区建设

 

基础性

 

 

 

46分)

    1、将社区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时完成社区服务中心、站建设任务;新建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用房,不低于300平方米。

    没有按要求完成2006年年度社区服务站项目建设任务的扣6分。

12

 

 

   2、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民间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关系协调。

    没有民间组织的扣2分。

4

 

 

3、重视社区队伍建设。社区干部岗位培训每年不少于3天;社区专职干部报酬按万州委办[2005]136号文件标准落实兑现;离任居委会干部补贴得到落实。

没有开展社区干部岗位培训的扣6分。

20

 

 

4、建立健全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社区居委会、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依法选举;实行社区居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服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有序。

“四民主”、“四公开”缺一项扣1分。

10

 

 

(二)

 

社区服务

 

 

 

20分)

   1、社区服务中心、站有电脑、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服务项目不少于8项内容,服务程序规范,服务人员落实。

   社区服务少于8项内容扣2分。

6

 

 

   2、社区居委会配有社区服务专职人员,经费落实,管理规范。

   没有社区服务人员扣2分。

6

 

 

   3、社区共建机制健全,社区共建组织、共建目标、共建项目、共建措施落实;驻社区单位按照市、区规定,利用内部设施开展社区服务。

    没有建立社区共建机制的扣1分;驻社区单位没有开展社区服务的扣1分。

4

 

 

4、社区志愿者队伍参加人数达到居民总人数的5%以上,有组织、有计划、定项目、定时间、重实效的开展活动。

没有建立志愿者队伍的扣2分。

4

 

 

(三)

 

社区体

 

制和机

 

制建设

 

34分)

    1、建立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机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没有成立领导小组的扣4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少于4次的扣2分。

10

 

 

2、社区建设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社区建设工作部门人员和工作经费落实;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不低于150/月。

社区建设没有纳入街道年度目标综合目标考核的扣4分,居委会办公经费不达标的扣4分。

10

 

 

3、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计划、有安排;建立了争先创优、表彰先进的激励制度。

没有建立社区建设激励机制的扣4分。

6

 

 

4、社区文化、服务、教育、体育、卫生、计生、环保、科普、治安、法治等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4

 

 

    5、社区建设工作信息报送每年不少于4篇,少1篇扣1分。

4

 

 

合计

 

100

 

 

 

    二、农村村民自治工作(共100分)

  

           

总分

扣分

得分

(一)

 

基础性

 

  

 

24分)

    1、将村级组织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十一五”规划,并付诸实施;村级办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没有纳入当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不得分。

8

 

 

2、村党组织、自治组织、民间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关系协调。

没有民间组织扣2分。

6

 

 

3、村组干部岗位培训制度落实,村级主要干部报酬高于当地农民劳动力平均收入;有条件的村建立了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没有开展村组干部岗位培训扣4分。

6

 

 

4、全面实行村财务乡代理制度。

没有全面实行村财务乡代理制度扣4分。

4

 

 

(二)

 

民主制度

 

 

 

38分)

    1、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依法按规定民主选举产生。

    缺一项民主选举扣1分。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