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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州 民 政
(第26期)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办公室编 二○○七年六月四日
按:推广建立民主评议村干部、民主评定村干部报酬的“双评”制度是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搞好此项工作,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现将区民政局编印的《民主评议村干部须重点把握的五个环节》,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民主评议村干部须重点把握的五个环节
民主评议村干部是加强村干部管理的有效途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活动必须重点把握好五个环节:
1、明确评议对象。评议对象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重点是村“两委”成员(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
2、界定参评范围。民主评议村干部由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组织,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的组织委员或政府(办事处)民政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包村干部到村参加;参评人员为本村的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本村的区或镇乡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
3、细化评议内容。分共性和个性两部分。共性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个性内容包括年度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年初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所负责的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文化建设、计生工作、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等),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
4、规范评议程序。为确保评议活动取得实效,评议工作必须按照严格的程序和步骤开展。一是设定统一表格。由区民政局统一印制村干部民主评议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划分,明确各个档次的标准。二是召开评议大会。评议大会由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组织委员(街道)或政府(办事处)民政工作的分管领导主持。被评议人员述职;参评人员讨论,填写测评票,工作人员收回测评表,进行汇总。三是确认并公示测评结果。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评议情况,结合被评议人员日常工作情况对评议结果进行最后确认,然后向全村进行公开公示。
5、评议结果的应用。实行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评优评先、使用、补贴(误工补助)直接挂钩。对民主评议优秀者,镇乡(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对第一次评议不称职者,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整改,并责成其在相关大会上说明原因,做出改正承诺,降低其误工补助标准;对仍不能改正的责令停职检查;对连续两次评为不称职的,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抄送:重庆市民政局,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签发:石 责编:吴 校对: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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