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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民发〔2007〕101号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田镇、甘宁镇、熊家镇、九池乡人民政府,陈家坝街道办事处:
为积极推进我区农村社区建设,区民政局根据民政部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经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2007年将新田镇谭绍村、九池乡黄梅村和甘宁镇永胜村、熊家镇庄子村、陈家坝街道晒网村分别作为市级和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我局制定了《重庆市万州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附:《重庆市万州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农村 社区建设 工作 方案 通知
重庆市万州区民政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9日印发
重庆市万州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和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提出的“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强化农村社区功能,深化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社区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民政部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市委二届十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整合社区资源,推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努力建设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二)主要目标。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便民、助民、利民、安民、富民为出发点,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培育农村社区组织,拓展农村社区服务领域,发展农村社区卫生,繁荣农村社区文化,美化农村社区环境,维护农村社区治安,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努力建成富裕、文明、民主、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2007年将新田镇谭绍村、九池乡黄梅村和甘宁镇永胜村、熊家镇庄子村、陈家坝街道晒网村分别作为市级和区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在完善试点的基础上,逐年扩大规模,力争3至5年内在全区推广,促进全区农村社区建设上规模、上水平。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农民。以服务农民为宗旨,把满足全区农村发展和农民物质文化需求,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强化政府的投入支撑。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形成有效的共建机制。
3、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各项活动,都应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愿,实现社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4、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充分利用农村社区资源,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努力形成农村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突出本地特色,从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目标。
二、农村社区的划分模式、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
(一)农村社区的划分模式
结合我区农村实际,以现有行政村为基本单元,一个行政村即划定为一个农村社区。
(二)农村社区的组织结构
1、在农村社区成立由村党组织书记为主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为副主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老干部、产业大户、致富能人、协会组织负责人、驻社区单位代表等为成员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村委会的指导下,负责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培育发展农村社区志愿者组织,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各农村社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成立农村社区社会互助救助协会、卫生环境监督协会、民间纠纷调解协会、文体娱乐活动协会、公益事业服务协会、生产发展服务协会、科技致富服务协会等若干农村社区志愿者协会。协会会员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党员、团员、产业大户、致富能人、技术人员,有一定威望的老干部、老农民、老模范、老教师、老复员军人和热心公益事业的积极分子为主体,自愿投身农村社区建设的志愿者组成。协会接受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指导和协调,组织村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协会会长、副会长、委员由协会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长兼任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成员。
农村社区志愿者者协会是村民自愿组织的为全体村民进行公益服务的组织,属内部社团,由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批准,报乡镇民政办备案。协会成员均不拿报酬,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拥戴的优秀农村社区志愿者协会和社区志愿者可给予适当激励。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运行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指导、部门配合、社区主办、协会协助、群众参与的农村社区建设运行机制。
三、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农村社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田水利设施、道路、饮水、电网、信息、环境卫生等基础社区建设。加快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在农村社区规划布点农村商业网点。加快文体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社区村民文体活动中心。
(二)提升农村社区村民自治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建设。按照立足“两条线”、推行“八步法”、落实“六个权”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抓好农村社区志愿者协会的建立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生产、生活、文化、治安调解、扶贫助困、环境卫生等方面的作用,成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农村基层群众性组织。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村干部和村干部报酬的“双评”活动。评议的对象是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以及享受由村民或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其他村务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由镇乡党委、政府具体组织,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每半年进行一次,要把群众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评议结果要与村干部使用和补贴(工资)标准直接挂钩,将村干部年度误工补助总额的25%交由村民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予以兑现。对第一次评议不合格的应责令其整改,并降低误工补助标准。对连续两次评为不合格的,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其他村务管理人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
(三)开展社会互助救助服务。面向农村孤寡老人、残疾人、贫困人员开展以扶贫帮困、互助互济和生活扶助为主要内容的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和社区人员捐款捐物、互帮互助,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慈善救济基金,用于帮助困难群体,形成互助互济的良好风气。
(四)开展医疗环境卫生服务。抓好农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教育村民树立卫生环境意识,培养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协助政府建立农村合作医疗站,加强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建立老年健康档案等,不断改善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结合新农村建设,进行改水、改灶、改厕,改善农村社区居住环境,提高村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逐步消灭农村脏、乱、差,净化、绿化、美化社区,建设干净、整洁、美丽的新型农村社区。
(五)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服务。繁荣农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通过开办图书室、文体活动室、普法班、科技班、农民夜校等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广泛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赌博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进行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村民的业余生活,提高村民素质,增强村民体质,陶冶村民情操,努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六)开展民间纠纷调解服务。引导村民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互谦互让、互帮互助;制止打架斗殴、非法宗教、偷窃等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群众矛盾,消除治安隐患,做到小事不出社区;积极协助村级组织做好治安联防,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和违法人员的帮教工作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减少刑事案件,维护农村稳定。
(七)发展农村经济。面向村民提供生产服务,包括生产技术、生产资料、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服务;帮助农村社区成立各种专业协会,如瓜果协会、蔬菜协会、养殖协会、水产协会、信息流通协会和外出务工组织等;充分发挥各种协会里致富能手、科技标兵的作用,帮助村民搞好农产品的流通;协助政府做好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农民收入。
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试点镇乡和街道还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工作内容,合理拓展工作项目,不断丰富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
四、农村社区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试点镇乡和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总体布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各试点村要建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社区建设志愿者协会。区里将在现有全区村务公开民主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充实调整成员单位,加强对全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
(二)建立投入机制。各试点单位要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将农村社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联系,统筹使用各项涉农资金,支持农村社区建设。政府部门交由农村社区组织办理的行政事务,要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要积极争取帮乡扶贫或移民帮促部门和单位在资金上给予帮扶和支持,积极探索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制度,鼓励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捐赠、投资方式兴办农村社区服务项目。逐步建立起以各级财政、各级涉农资金、村集体积累资金投入为主体,以村民自愿投资投劳、社会各界捐助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建设多元投入机制。
(三)搭建工作平台。农村社区志愿者协会开展服务活动要有必要的场地和经费。活动场地可以从以下几个途径解决:一是在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根据活动需要设置相应的场所;二是利用农村闲置公房,如闲置的中小学旧房、村委会办公旧房、村集体企业闲置厂房、仓库等作为农村社区活动场所;三是鼓励动员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的农户提供空闲私房,作为农村社区活动场所。协会组织村民开展服务活动所需的经费,可以从区县、乡镇政府补助一点,村民自愿募集一点,致富能人捐赠一点,对口帮扶部门赞助一点等渠道解决。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广泛向农民群众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意义、宗旨和目标,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认识,激发他们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热情;各试点农村社区要在显著位置制作农村社区建设的标语,并利用各种宣传栏,广泛宣传农村社区建设的有关知识和先进典型,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农村社区建设舆论氛围。
(五)加强考核评议。要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镇乡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施量化考核,确保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落实。要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作为对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工作与干部报酬的评议内容。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把握时间安排。
1、2007年3月,区民政局制定试点的具体方案,确定试点的村,正式开始启动试点。
2、2007年3-7月,试点镇、乡及村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试点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
3、2007年底,进行全年试点工作总结,综合分析各试点单位情况,并结合民政部和市民政局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根据我区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实际,总结提炼适合我区农村社区建设的模式,逐步面上推广。
(二)精心组织实施。试点村要结合实际、听计于民、科学论证,认真制定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方案;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善于发现和挖掘自身优势,突出特色进行农村社区建设,摸清农村社区村民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注意总结推广试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学习交流。区民政局将根据上级安排组织试点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农村社区建设培训班学习和到周边农村社区建设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充分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加强与市内各试点单位的工作学习交流,探索建立试点单位的联系制度;试点镇乡及村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建议等,要及时向区民政局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