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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拨2007年7月城市低保金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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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拨2007年7月城市低保金的通知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随着全市城市低保政策的重大调整,我区6月底开始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查,重新申请、审批。因任务重、工作量大,不能及时完成7月份的城市低保审批工作。为确保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经请示区政府领导同意,按各地6月发放的低保金数额预拨7月低保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拨低保金按原渠道划拨,并纳入下达各镇乡、街道的城市低保金年控制总额内。
二、各镇乡、街道要管好用好低保金,妥善安排好辖区特困低保对象的生活。
三、各镇乡、街道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万州区财政局 万州区民政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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